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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 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火炬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0日 10:57作者: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党政办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迎接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进一步激发全体师生期盼全运、参与全运、奉献全运、共享全运的热情。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指精神和《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 全国第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火炬手选拔方案的通知》(全运组办发(2021)73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火炬手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广泛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面向广大师生、侧重一线,选拔优秀人员成为火炬手。

(二)注重代表性。体现价值引领、兼顾各方需求,切实把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先进人物、优秀教育体育工作者遴选出来。

(三)坚持公正性。严格标准、规范程序,选拔过程公开透明,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真实完整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关心教育体育事业,弘扬体 育精神。

(二)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办会理念。

(三)年满14周岁(2007年8月26日前出生,未年满18周岁的候选人需由监护人签署同意书)。具备3分钟内跑步完成0.5公里的能力(残疾人除外)

(四)候选人在满足以上条件外,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代表。

2.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代表

3.为推动体育事业或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代表。

4.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先进个人代表。

5.在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筹备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代表。

6.积极参加我要上全运系列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代表。

三、选拔方式

火炬手的产生,通过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党委办公室,经学校遴选后向陕西省教育厅进行推荐。

四、推荐名额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限推荐2人(可在全校范围内推选),学校将进行综合评审后择优推荐1名报送陕西省教育厅。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重视火炬手选拔工作,按照推荐要求,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选拔工作。

(二)严格选拔标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在选拔过程中突出政治标准,注重群众认可,确保遴选出来的火炬手经得起实践检验。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选拔活动的积极性,扩大火炬手选拔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为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的成功举办营造浓厚氛围。

(四)按时上报信息。各二党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火炬手候选人资格审核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纸质版一式三份,一寸免冠照片3张及相应电子版材料,于2021年6月15日前报党委、校长办公室,逾期未报送材料将视为主动弃权。

联系人:王 一 电话:88409793

邮箱:dzbgs@tea.xaipe.edu.cn

附件:1. 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火炬手候选人资格审核表

2. 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火炬手承诺书

3. 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火炬手守则

 

 

 党委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